法院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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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
    答:《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涉案注册商标的权属纠纷正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或者人民法院诉讼中,案件结果可能影响案件定性的,属于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商标权属存在争议”。在执法实践中,注册商标权的不稳定性会对商标行政执法结论的合法性产生重大影响,《标准》对可
  • 商标
    问: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如何起算? 答:《标准》对《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细化规定,明确为同一当事人被商标执法相关部门、人民法院等认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处罚或者判决生效之日起,五年内又实施商标侵权行为。
  • 商标
    为加强商标执法指导工作,统一执法标准,提升执法水平,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本标准《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统一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公安、法院的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 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实行自愿申请原则,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始终存在未注册先使用后被他人抢注商标的情况,同时也经常在工商程序或法院程序中经常收到商标侵权的问题,我国为了制止这种抢注行为,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中明确规定:可以将商标在先使用权作如下界定,即在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该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善意连续的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商标使用人有权继续再原商品或者服务商使用该商标。
  • 商标
    因商标的主要功能是在识别区分产品来源,所以在遇到商标侵权案件、商标被提三年不使用撤销,商标被提无效宣告,省市著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认定的过程中,都是需要提供以下商标使用证据来证明商标的使用, 关于商标的使用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三条中所称是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能够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有很多种,较为常见的包括协议、票据、宣传资料等。商标注册人提供这些证据并不困难,但是由于行业惯例、交易习惯、企业日
  • 商标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
  • 商标
    一、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二百一十五条所规定的“注册商标”应当涵盖“集体商标”。
  • 商标
    一、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包括: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5、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公证费、律师费等)。 6、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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