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足迹:
法院足迹: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
  • 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
  • 福州市知识产权法院
  • 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杭州互联网法院
  • 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
  • 杭州滨江区人民法院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绍兴市人民法院
  • ...
  • 不正当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包括三个要素: (一)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二)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具备其他严重情节。
  • 不正当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
  • 不正当竞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一)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商品名称; (三)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以及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四)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
  • 不正当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不正当竞争法定赔偿)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二)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三)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
  • 不正当竞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审判疑难问题解答(四)》的通知 19.被告在销售正品服装的店铺门头不当使用原告注册于服装类别的商标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还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由于被告销售的商品系正品,不存在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问题,因此不构成对原告注册于服装类别的商标的侵害。但是被告在门头不当使用原告注册商标的行为,容易使人误认为被告作为服装销售者与原告存在特许经营等关联关系,进而违法获取竞争优势,扰乱市场秩序,故应认定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
  • 著作权
    受三被告共同委托3个相同案件,原告同属一人,原告在最初的市场经营过程中不注重品牌的建立,一直在做市场营销推广,没有获得商标证书,著作权也存在诸多争议,市面上有差不多上百家不同的鹿头图案,各自都拥有较早时间发表证据,著作权在侵权认定过程中,如果在创立之初未受到原有著作权的启示或接触到其作品,两者即使是一样的著作权也是可以共存的,我们仔细比对证据的公开发表时间,发现我方拥有的著作权证书的登记完成时间早于原告所登记的发表时间,建议客户积极应诉,最终不负众望4个案件原告同时撤诉,附上民事裁定书
  • 专利
    原告钟子韩与被告洪少彬、广州市三鸿美容美发器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三鸿美容美发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专 利号: ZL201330071050. 5) 一 案,此三角美发廊灯产品乍一眼看上去确实与外观设计专利想类似,在检索完此专利的评价报告之后,我方发现此三角设计非原告独创,在此之前已有类似专利,比如产品内容灯珠细节排列发现两者差异明显,特别是在亮灯期间尤为明显,最终不方以产品与专利有显著区别进行不侵权抗辩,最终我方胜诉,附上民事判决书
  • 商标
    据了解我方委托人是韩国品牌正规的经销商购买,代购至国内。但是确实不了解斐乐品牌已由最初的意大利品牌全球分别售卖,大陆卖给了安踏集团,而韩国仍属于韩国斐乐。如此代购行为确实构成侵犯商标权。由于原告要求赔偿数额很高,无法和解,建议客户积极应诉,主动搜集证据,在我们的努力下法官认可了我方代购的事实,是法院同批FILA斐乐体育案件唯一承认代购身份,判赔金额最少的一家,且在一审结束之后积极和解,在多方协调下,最终和解金额远低于判赔金额。
共 29 条记录 1234
在线咨询 拨打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