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足迹:
法院足迹: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
  • 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
  • 福州市知识产权法院
  • 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杭州互联网法院
  • 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
  • 杭州滨江区人民法院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绍兴市人民法院
  • ...
  • 专利
    原被告共同研发开发一款空调扇产品装备,共同约定专利权属归双方所有,但被告将该装备的研发成功申请专利在由被告为法人的公司名下,在后期合作过程中被告决定退出该项目,原告退还被告就该项目的所有支出的费用,并要求被告将专利转让给原告个人所有,被告口头约定办理专利转让工作,但一直拖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支付我方诉求,判决涉案专利权为原告所有。
  • 著作权
    原告私自扣押我方商业往来商品,在著作权维权驳回诉求的情况下,又转而主张对方产品的型号具有一定影响力,构成不正当竞争,我方强势维护托人利益,对对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一一驳斥,从原告所提交的销售区域销售时间以及成交金额,宣传时间区域广度皆不构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终审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支持我方胜诉,驳回对方上诉,结果不侵权。
  • 专利
    线上发现侵权线索,后深入至厂房内部调查生产及仓库情况,结合当地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行政投诉后,起诉至法院。这是一起恶意性侵权专利维权的典范,我方专利为本领域的革新专利,并在美日等国家相继获得专利授权,属于高价值专利,而被告是属于明知故犯,最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支持我方诉求。
  • 著作权
    今天来聊一聊 抖音千万机车女神博主痞幼,痞幼原名王镁幼,自入驻抖音平台之后,因其能驾驭多种机车迅速吸引了万千粉丝,,但我们今天不是要聊她是如何获得粉丝的喜爱,而是要聊聊“痞幼”二字是否属于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名称,他人是否能随意使用“痞幼”二字。经知识产权律师查询可以看到分别在2021年成立了两家以痞幼为商号的公司,分别是合肥痞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肥痞幼信息有限公司,其股东关系跟痞幼原名王镁幼没有一
  • 不正当竞争
    主张案涉作品已经版权局版权登记,应受著作权保护。根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一条之规定,作品自愿登记在于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此初步证据并不能完全证明该作品能获得著作权法保护,人民法院有权基于初步证据对涉案作品进行审查以判断其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 不正当竞争
    涉案著作权地板彩膜表现为木纹样式,其设计要点主要体现在木纹的视觉观感上,通过对原始木纹样式素材进行组合、拼裁、排布并对其表面进行处理,包括对纹路、结疤的增删、修补及颜色效果和光泽度效果调整等系列操作,力图体现自然、流畅的木纹效果,这种设计本身的特点在于拼接和修饰,通过对画面效果的细微调整使木纹图案更加自然,体现的仍是自然界原有木纹的图案形态,本身的艺术表达过于简单,表现形式的独创性部分甚微,没有体现艺术家独特的观点与特殊的创造力,缺乏美术作品应具备的较高艺术审美感,因而不具备著作权法意义中的美术作品,最终
  • 专利
    此案产品属于不易购买的商品,原告在我方客户第三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后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在收到客户资料经过分析之后,我们发现我们的产品与涉案专利相比缺少了对方两个必要技术特征,我方认为是不侵权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向法院提供了我方产品作业讲解视频,法官、技术调查官和原告代理律师来到我们产品现场进行鉴定,因涉案产品技术复杂,此案开庭了三次,最终法院支持我方辩护意见,作出不侵权判决。
  • 商标
    我方代理原告商标华太huatai,被告主张用的是华乐huale,我方华太商标于1997年注册,且委托人投巨资在 CCTV1《东方时空》,CCTV2《中国财经报道》,CCTV4《走遍中国》,CCTV 新闻频道的《朝闻天下》《19:30天气预报》,CCTV3 的《欢乐中国行》《快乐驿站》等栏目上进行广告宣传,并成为央视强档栏目《星光大道》2009 年度总决赛选手奖品独家赞助商,2010 年度赞助商,在京沪高速上设立多处大幅路桥广告牌等,并获得了“国家免检产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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